泉州网7月21日讯(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陈瑜滨 文/图)某贸易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某进出口公司和三名自然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7个月后,贸易公司违约未能偿还,欠下1800万余元贷款及相应利息,该案最后进入执行程序,晋江法院依法查封担保人名下20处房产。
昨日,晋江法院开展“秋季执行战役”首场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案件12件,拘留被执行人1人,扣划存款100余万元,执结金额200余万元,发放工资20余万元。
法官查封被执行人财产
老板怕被拘 当场付工资
执行法官介绍,今年6月,陈某、程某、王某及朱某四名工人与晋江某服装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昨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该服装公司,告知法定代表人,如果再不依法履行义务,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对公司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一听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服装公司立即要求与工人们和解。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服装公司与工人们达成和解协议,当场付清6万余元工资款。
为公司作担保 抵押房产被查封
执行法官介绍,2016年5月,某银行与晋江某贸易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为该贸易公司提供贷款,福建某进出口公司、张某、蔡某、粘某等为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放贷,但今年1月起,贸易公司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未按约定付息。银行遂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贸易公司偿还银行贷款180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福建某进出口公司、张某、蔡某、粘某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今年4月,该案经银行申请进入执行程序。6月,法院依法查封福建某进出口公司、张某、蔡某、粘某名下房产20处。昨日,执行法官来到粘某名下位于石狮的某房产现场,进行查封,以便进一步移交评估拍卖。
公司拖欠工程款 存款被强制扣划
执行法官介绍,2006年6月,福建某房产公司和福建某建设公司将泉州大桥南片区某改造地块部分智能工程发包给泉州某电子行施工。工程完工后,房产公司及建设公司仍拖欠部分工程款。当年7月,法院判决,房产公司与建设公司应支付电子行98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建设公司在惠安某银行账户内有大额存款,便第一时间对该账户进行冻结。昨日,执行法官奔赴惠安,全额扣划该公司所欠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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