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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狮法院为359名工人要回280万元“血汗钱”

为359名工人要回280万元“血汗钱”,石狮法院——

为劳动者撑起公平正义“保护伞”

石狮法院为359名工人要回280万元“血汗钱”

工人如愿拿到被欠多年的工资

“今年可以过个安心年了!”1月30日上午,在石狮法院举行的“案款发放仪式”上,王大鹏和358名工友一起领到了被拖欠多年的280万元工资。“没想到在法院的帮助下真的可以拿到钱,再也不用惦记追讨工资的事情了。”现场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不停地向法官表达谢意。

据介绍,王大鹏等359名工人受雇于石狮市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未能支付工人工资,359名工人到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确认被执行人应支付5493392元。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申请人到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石狮法院执行庭法官鄞志练介绍,立案的时候,法院针对工人被欠薪案件,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当即就到现场查看,第一时间查封了欠薪公司的财产,并对公司法人采取限制出境、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后来根据工人提供的线索,该公司财产正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着手拍卖,我们依照工人的申请,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申请参与分配。”今年1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石狮法院转账被执行人的剩余案款280万元,石狮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剩余的案款比例,通过申请执行人确认的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发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仍占较大比例,为此,我们推行了‘一二三四’劳动争议化解法。” 鄞志练说,石狮法院开辟了一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司法维权的“绿色通道”,由精通劳动法律法规且实务经验丰富的立案、审判、执行人员组成“劳动争议合议庭”和“欠薪”工作应急小组,专门负责审理、执行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优先支付”,并优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实行立、审、执等环节无缝链接,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同时,简化困难劳动者的司法救助程序,对资金暂时短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劳动者予以缓交诉讼费。

在活用诉讼保全制度和强制执行制度基础上,石狮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人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调解人才资源库”,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据统计,去年,石狮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劳务)执行案件288件,执结各类劳动(劳务)案件261件,执结率90.6%。

□本报记者 王树帆 通讯员 陈耿哲 文/图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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