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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狮市启动高层次人才积分申请

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奖励金、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海峡网7月25日讯(泉州网记者温文清)为深入实施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创新转型、实业强市”发展大局,近日,石狮印发《石狮市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积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高层次人才积分服务受理工作。

据了解,高层次人才积分是石狮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奖励金、住房保障等人才优惠政策的依据。其申报对象为:在石狮非公单位或组织任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在石狮做出突出贡献,经石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其基本条件包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管理及技能等岗位上取得一定业绩等。

根据安排,符合高层次人才积分申报的对象可以7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石狮人才E家网络服务大厅”完成实名认证并提交申报材料,注册个人用户和完成实名认证后可申报高层次人才积分服务项目。其评分包括基础分、业绩分和资历分三部分,基础分包括高层次人才分、急需紧缺人才和工种等2个指标,业绩分包括近三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近三年发表著作或论文、近三年取得的各级知识产权奖励、人才贡献度和企业认可度等5个指标;资历分包括专业技术能力或管理能力、受教育程度等2个指标。

接下来,石狮市相关部门将根据各积分服务项目指标数,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向社会公示,接受情况反馈及异议申请,并按规定兑现各积分服务项目,提高高层次人才积分的公共服务水平。

据悉,去年初,泉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出台《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力争打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过得好”的梦想港湾、事业港湾、生活港湾。同年4月,泉州市政府制定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整合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分5个层次认定高层次人才,以此享受资金补助、安居补助等18项工作生活待遇。其中,确认为近三年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当年6月份,石狮市也出台《关于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在执行兑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再出台18条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放大省市县三级人才政策叠加效应。同时制定出台了《石狮市高层次人才积分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高层次人才积分管理暂行规定》,采用指标量化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积分体系,用积分作为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依据,每年通过确定一批待遇指标,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奖励资助、安居补助、进修培训、子女入学等工作生活待遇。其中,石狮市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叠加享受泉州、省级、国家级人才政策待遇,最高680万元;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按规定叠加享受泉州、省、国家级人才团队政策补助,最高可享1700万元补助。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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