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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鲤城一小区现违建大露台“长出”两座房

­ 在泉州市区湖心街与温陵路交叉口的伟润帝景小区内,一处3年前的违建在市民投诉曝光后,9月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要求限期自行整改。

­ 25日上午,记者实地走访了违建点并了解执法进展情况。

­ 市民楼下大露台被违建占去一大半

­ 上周五,市民刘先生跟记者反映称,伟润帝景小区内,有人利用露台大面积违章搭盖。

­ 25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内2栋2单位5楼。庄女士是刘先生的爱人。她称,她和丈夫在2014年买下这处套房,违章搭盖的正是楼下的404室。

­ 记者通过房子北侧窗户往下看到,4楼延伸出来的大露台,已被违章建筑占去一大半:靠近南侧墙壁的是一间红色木质框架阳光房,靠西侧的是一间玻璃房。这两间房子的顶部,距离庄女士的房子不到半米。

­ “我们最近想装修一下搬进来住的,但楼下这么违建,要怎么住人?”庄女士无奈地说道,这些违章搭盖不仅占用高度影响美观,大热天照射下还有一股股热浪冲进来,十分闷热,一到下雨天,雨水滴落在屋顶的声音很扰人。不仅如此,庄女士也担心违建的消防安全问题。

­ 庄女士说,发现该业主违建是在2015年3月,她每个季度来交物业费时,都会上楼看一眼,这才发现楼台搭盖起一间红色木质框架阳光房。当时,庄女士立即将该问题反馈至物业。随后,物业告知他们已向执法部门反映。“因为没住在这里,后来便未一直关注。”庄女士坦言。

­ 庄女士告诉记者:“这户业主曾在玻璃房位置搭盖水泥板的建筑,不知是谁去反映,执法部门有来拆过。”后来,这家业主又在那里盖起了玻璃房,随后才又盖起阳光房。“今年7月,我们已向执法局投诉,但迟迟不见来拆,究竟怎么回事?”庄女士说。

­ 部门拟行政处罚限期 1个月自行拆除

­ 随后,记者来到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此事,此前,他们已多次走访了解,并要求业主自行拆除。今年9月3日,他们对庄女士的投诉作出答复意见书。经查,404室业主在自家露台上违章搭盖面积33.8平方米,该局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自行整改,并已对404室房屋停止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

­ 当天,该局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上周,该局召开案件评议会,研究该案件,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这两天便会送达给业主。

­ “按照相关规定,对现行违建采取即查即拆,已经建成并在使用的,不适宜即查即拆,需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进行立案调查。”该负责人介绍,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会告知当事人在3个工作日内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若当事人没有提出意见,下一步,将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当事人1个月内自行拆除违法扩建的建筑物。”该负责人介绍,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还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起的6个月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6个月过后,部门才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这期间,执法部门将继续督促业主自行整改。

责任编辑:黄仙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