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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110个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遇冷

泉州110个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遇冷

­ 工作人员在药店显眼位置张贴“回收点”的提示标志。

­ 如今,几乎每个家庭都备有一个小药箱,以备不时之需。不过时间一久,一些药品也会过期。对于过期失效药品,不少市民会直接当做垃圾处理。殊不知,这样的举动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小危害。今年,泉州市在全市范围内选定110家药店,作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市民的参与率并不高,随意丢弃过期失效药的现象依旧普遍。

­ 走访 集中处置“投放点”遇冷

­ 今年6月底以来,泉州市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了110家药店,作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市民可将过期失效药品送至“投放点”统一进行销毁。新举措实行以来的运行情况如何?记者走访发现,“投放点”的药店均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投放箱并张贴了相关标志。不过,市民投放的意愿并不高,投放箱里,家庭过期失效药品不多,有些投放箱甚至空空荡荡。

­ 泉州市区祥远路一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门口张贴着醒目的标志,投放箱放在药店里面,记者看到,投放箱里已经投放了一些过期药品;市区南淮路的一处“投放点”,投放箱放在药店外面的标志下,偌大的回收箱里面空无一物……记者走访了市区20多家的“投放点”,超过半数的投放箱是空的,其他的投放箱内,过期药品也不多。

­ 近日,在泉州市区田安路一处“投放点”,市民林阿婆把一盒过期的感冒药交给药店工作人员,药店售货员为她登记投放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送交人姓名、联系电话、门店经手人等内容后,将过期药品放进投放箱。

­ “以前过期药都是直接扔进垃圾袋,和其他垃圾一起扔了。”林阿婆说,以前没有回收点,也不知道去哪里处理这些药,现在可以集中处理,也算为环保出一份力。

­ 泉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部分药店开启了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活动,不过,参与的市民比较少。今后,公司将开展更多便民服务和过期药品危害的科普宣传,倡导消费者爱护环境,不随意丢弃过期失效药品。

泉州110个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遇冷

­ 在一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回收箱内空无一物。

­ 讲述 将过期药当成垃圾扔掉

­ “以前就当垃圾丢进垃圾桶,没想到过期药品随意丢弃会造成污染。”市民吴女士说,家里备得最多的就是感冒药和消炎药,有次不经意间整理小药箱,才发现竟然还有2012年生产的药,包装上面显示2013年就过期了,没想到一搁就是五六年。吴女士说,过期药肯定是不能吃了。感冒药和消炎药,一般消耗比较快,所剩不多。可对于胃药、止痛药,偶尔闹一次病,买来吃一次就都剩下了。

­ “整理出来后发现,有治鼻炎的、有治感冒的,有颗粒、有液体,有处方药、有非处方药。”马女士清理家里小药箱,竟清理出约10种的过期药。这些药成分、疗效、状态“千姿百态”。马女士听朋友说,过期药不能直接扔垃圾桶,会污染环境,得集中处置,但是又不知道哪里可以回收这些过期药,所以只好扔进垃圾桶。

­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家庭都有备感冒药、消炎药等常用药的习惯,家里有老人的,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则更多。尤其是在药店或药企做促销活动时,不少人会多买一些备用,无形中就造成了浪费。很多药品甚至连包装都没拆,等发现时早已过期。

­ “扔了就完事了。”市民杜先生说,只要整理药箱发现过期药,他都会将其丢进垃圾桶。和杜先生持有同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市民中,有7位都有随手丢掉过期药的“习惯”。

­ 危害 既污染环境又可能被利用

­ 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并不知晓过期药品的危害,因此随意处置或丢弃的行为司空见惯。

­ 业内人士表示,过期药不是普通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将会造成空气、自然和水源环境的污染。曾有专家指出,“1颗过期药污染=3节废旧电池污染,大约污染一个人5年的用水量”,家庭过期药已在2016年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为可怕的是,过期药随意丢弃一旦为不法分子利用,被“翻新”后重新推入市场,将会对用药安全以及医药市场造成更大的危害。

­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披露,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其中,30%至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家庭过期药品约1.5万吨。

­ “药品中含有化学成分,有很强的污染性。如不慎将抗生素倒入一片土壤中,将杀灭土壤中的菌群,导致生态失衡。”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更令人担忧的是路边张贴的那些“回收药品”广告,因为过期药品一旦被不法商贩回收,再流入市场或诊所,这将给患者带来难以预计的危害。

泉州110个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遇冷

­ 市区一家药店开展活动,吸引市民关注家中过期药品。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培昆说,不少市民未能充分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性,未能妥善地处理过期失效的药品,经常将过期失效药品当成垃圾随意丢弃,这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还存在着较大的隐患,甚至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不仅如此,有些老人在服用药物时,甚至没有注意查看药品的有效期,以致服用了过期药品,给身体带来极大危害。今后,公司的药店在开展药事服务时,也将同步向群众宣传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和丢弃方式,并将陆续在国大的药店逐步铺开投放点,集中处置家庭过期失效药品。

­ 设置 “投放点”选址有讲究

­ “目前全市设置了110个‘投放点’,‘投放点’的选址是有讲究的,不是哪里都可以。”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投放点”的选定须具备一定条件。首先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经营规模,诚信守法经营,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其次是具有健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SP认证;再者是营业时间执业药师能在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最后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显而易见。

­ 群众要如何把药送到集中处置投放点的呢?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群众可以关注‘泉州食事药闻’微信公众号,也可以通过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离家最近的投放点。”

­ 据介绍,目前鲤城区设有17个投放点,丰泽区有16个投放点,洛江区有6个投放点,泉州开发区有5个投放点,均设置在较为繁华的路段,投放点的接收范围包括居民家用的过期药品,以及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

­ 记者了解到,未列入投放点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置活动,擅自进行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并销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销毁 过期药集中“无害化处置”

­ 那么,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收集的药品将如何处理?

­ “过期药品是医疗垃圾的一种,要根据不同药物的成分和性质来处理。”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陈医生说,青霉素之类的抗生素,由于性质特殊且易挥发,会影响周围易过敏的人士,要先做物理封存再处理;部分抗肿瘤和癌症治疗药物还可能使用特殊化学元素,需要由专业人士来处理。

­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投放点”接收过期失效药品时,必须由专人负责、专账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有效期、回收时间、规格、数量、送交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还要由送交人和接收人进行签字确认信息。食药监部门可以通过清点过期药品的数量、规格,查看其是否与登记的信息吻合,控制过期药品不外流。每隔一段时间,“投放点”工作人员都要清点过期药品数量,交由食药监部门送到专业的处理站作无公害销毁处理,绝不允许再次流入市场。

泉州110个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遇冷

­ 工作人员在药店内安装回收箱

­ 分析 多种因素导致知晓率低

­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我市建立了110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投放点”,用于处理这些药品,但是不少群众对此并不知情。

­ “不扔怎么办?都不知道哪有收药的。”张阿姨告诉记者,她和老伴身体都不太好,两人每月至少要买三四种药。有的是吃了之后,发现药效一般便丢在了药箱。“过期和没过期的都混在一起,有时候迷迷糊糊地差点吃错药。”

­ 许多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不知道相关部门有设立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处置“投放点”。有些市民知道有“投放点”,但不知道地址在哪里。

­ “‘投放点’覆盖面不广,也是原因之一。”市民彭先生说,“像市区祥远路、丰泽街有十几家药店,只有一家可以投放。点不够,市民想去投放,可怕麻烦就不去了。”

­ “失效药品集中投放动力不足也是一个原因。”彭先生还说,老大远的拎一袋药去回收,结果得不到什么回报,倒不如扔掉省事。

­ 此外,市民对药品的认识存在许多不足和误区,这也是集中投放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群众对药品安全的认识还不够,即使过期了大家也不一定想集中投放,毕竟都是花钱买的。”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很多人认为过期药超出保质期后还能使用,只是疗效下降。其实药品的有效期是经过严格的研究论证所得,一旦过期或者储存不当,其有效成分会降低甚至改变,导致疗效降低或毒性增加,对服用者产生身体危害。药品一旦过期或者变质,就不能够再服用,否则不但不能治病还会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过期的药品也不能到处丢,更不能低价卖给回收药品的药贩子,有的不法分子以低价收购过期药,篡改药盒上的保质期限,重新包装处理后销往偏远地区,当地居民可能无法识别,购买使用,延误了病情。

­ 泉州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过期药品集中处置工作刚开展,市民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还不够高,“处理过期药应坚持‘集中回收、物理封闭、统一销毁’的流程,但群众建立这样的意识和观念需要一定的时间,食药监局将会持续对用药安全和过期药品处置进行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用药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在试行一段时间后,会逐步在全市更多的药店设置过期失效药品投放箱,以方便群众将过期药就近送到投放点。”

­ 提醒 建议按需购药减少浪费

­ “要从源头上减少药物浪费的现象。”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患者和家庭要改变观念,药品不是越多越好,少量多次地购买才是正确选择。当下24小时药店和在线购药发展迅速,大量储药以备不时之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因此,消费者要从自身做起,按需购药,减少药品闲置,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过期数量。此外,医院应利用专业知识以及与患者长期接触的优势,向大众宣传如何正确处理家庭过期药。

­ 该负责人还提醒市民,未过期药品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不能再用。

­ 瓶装的片剂、胶囊剂或口服液:开封后必须把瓶盖旋紧,如果片剂和胶囊表面出现斑点、变色、受潮膨胀、粘连或裂缝等现象,不能再使用。

­ 颗粒剂:已拆开的小包装颗粒剂需尽快服用;未拆开小包装的颗粒剂如有结块、发霉、发臭等现象,不能再使用。

­ 软膏:软膏在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内容物,如有硬结、融化、变色及发臭等现象,不能再使用。

­ 栓剂:栓剂药品外包装打开后,需冷处保存,避免受热融化或变干断裂;拆开内包装后,需立即使用,以免栓剂受污染。(泉州晚报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宋闽明 文/图)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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