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泉州新闻
分享

原标题: 《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海峡网11月28日讯 (泉州晚报记者颜雅婷)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朱团能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建生、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宏绪,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六力”专题调研情况(书面)和关于《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施行日期的调整情况(书面),决定《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18年11月27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潘新雅同志的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职务。

责任编辑:黄仙妹

最新泉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严”字当头!校园餐里岂能“捞油水”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