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 免罚方式可三选一
在丰泽辖区,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人的免罚方式有了“升级更新”,除了“带车学习”和“参与路面交通劝导”外,驾驶员还可通过“微信朋友圈集20个赞”的方式来代替罚款处罚。
电动车交通违法 免罚方式再升级
“带车学习”“参与路面交通劝导”“朋友圈集赞”三选一可免处罚
海峡网12月21日讯 (泉州网记者 傅恒 通讯员 庄小强 文\图)昨日上午,丰泽、鲤城交警大队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在泉州市区各大路口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按道、逆向、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与此前不同的是,在丰泽辖区,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人的免罚方式有了“升级更新”,除了“带车学习”和“参与路面交通劝导”外,驾驶员还可通过“微信朋友圈集20个赞”的方式来代替罚款处罚。
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被拦下
走机动车道被拦下 发朋友圈检讨集赞
昨日上午9点40分许,四川人王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在泉秀街机动车道上被执勤人员拦下。“今天和朋友约了去钓鱼,赶时间走了机动车道。”王先生拿起手机,在微信朋友圈上发了这样一条状态:“我因骑电动车在刺桐路泉秀街路口不按道行驶被丰泽交警拦下。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现需20个赞才能放行,请大家帮忙。”10多分钟过去,王先生还未集满20个赞。“毕竟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民警对王先生进行了警告,随后予以放行。
10时10分许,一名年轻男子因不按道行驶被交警拦下。该名男子考虑一番后,也同样选择了朋友圈集赞的方式。该男子表示:“这三种方式虽然都有点尴尬,但效果很好,不仅能让自己感受违法代价、提高安全意识,还能让更多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昨日,一大波这样的“集赞”在市民的朋友圈热传开来,此外,在泉秀街与刺桐路路口,又多了多名交通劝导员,这些人,选择的是“参与交通劝导”的方式。还有部分违法人员选择了“带车学习”。
查处电动车违法336起 三种方式可免处罚
丰泽交警一中队副中队长林士伟介绍,对于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驾驶员可以三选一,自愿选择一种方式来代替处罚。对于不愿意接受这三种方式的,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罚款处罚。“但是,处罚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最主要的还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我们今天新增的这个朋友圈集赞的方式,不仅能让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可以以点带面,扩大宣传教育的范围。”林士伟说。
据了解,截至上午行动结束,泉州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89起,其中不按道行驶336起,超员11起,闯红灯4起,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24起,其他违法行为14起。据民警介绍,通过近段时间专项整治与宣传教育的同步进行,电动自行车违法量有所降低。此外,交警铁骑近期持续进行路面喊话劝导,也纠正了不少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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