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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开始发放

补贴标准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

海峡网1月2日讯 (泉州网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苏进明)近日,记者从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获悉,市直2017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上月20日开始发放,符合条件人员可携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泉州银行卡前往市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办理领取手续。

此次市直社保补贴包含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总发放金额623.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522.6万元,医疗保险补贴101.1万元,共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434人。

据了解,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保补贴对象和条件为:经认定为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等8类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定年限,方可享受对应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

据统计,截至上月24日,2018年我市市县两级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已全部开始发放,预计将发放社保补贴6337万多元,享受人数1.83万人。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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