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正式成立
海峡网1月9日讯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叶绍雄 刘璞 文/图)1月8日上午,泉州市公安局举行海防支队揭牌授印仪式,标志着泉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正式成立。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志敏、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森建出席现场,仪式由海防支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杜强主持。据悉, 1月1起,泉州边防已告别“橄榄绿”,换上“藏青蓝”,以崭新面貌在人们面前。
1月8日,泉州市公安局举行海防支队揭牌授印仪式
当日在仪式上,曾志敏同李森建一起为海防支队揭牌,他还向支队授予“泉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印章。曾志敏代表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对海防支队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充分肯定了支队的历史功绩和卓越贡献,激励全体民警在新岗位、新征程中不断奋进,并提出打击走私要有新气象、“两节”“两会”安保要有新气象、队伍精气神要有新气象等三点要求。
其中,在打击走私上,曾志敏要求全体民警要深入分析当前泉州沿海地区反走私工作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固化管用机制,集中力量手段,通过精准定位、精确打击、精诚合作,做到“打、防、管、控”全方位以及“海上抓、岸上堵、陆上查”相衔接,全力遏制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高发势头。
海防支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杜强代表支队全体民警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全面接受泉州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坚决贯彻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好职责使命;全面服务建设“平安泉州”大局,强化各项管防措施,防范打击各类涉海违法犯罪活动,始终确保沿海辖区安定稳定;全面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树牢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从严治警要求,秉承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
据悉,泉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前身为福建省水上公安局泉州分局,筹建于1949年11月;1952年7月,归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3师38、39团;1962年8月,整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江支队;1964年划归晋江专区公安处和各县公安局监制;1980年1月,改编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晋江地区支队;1983年1月,编入武警部队序列;1988年8月,恢复边防支队建制,为正团级单位;2018年12月25日,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支队官兵全部退出现役,转入人民警察体制。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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