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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讯 (福建日报记者 王敏霞) 日前,泉州市出台《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安居补贴、税收优惠、资金奖补等措施,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

根据《实施意见》,来泉州创业就业的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将获得安居补助和租房保障服务,符合条件还可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意见》明确,给予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最高800元每月的安居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在高校毕业生集聚地建设和运营高校毕业生青年公寓,在政策、用地等方面予以倾斜。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住青年公寓,实行租房价格15%补助政策。

对于来泉州创业的大学生,将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用地、融资等方面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对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在泉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关于税收优惠。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月销售额和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和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来泉州创业的大学生还将获得用地支持。《实施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项目新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连片10亩以上、流转年限3年以上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由创业地县级财政每年给予每亩500元的资金补助,3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满3年继续流转的,每年给予每亩100元的资金补助。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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