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泉州新闻
分享

原标题: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4月15日施行 泉州交警权威解读

【驾驶电摩需持驾驶证 只能在未禁摩地区使用】【现有绿牌车可正常使用 无使用年限】【新国标提升安全性能 约束加装电池等现象】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4月15日施行,交警权威解读:现有绿牌车没有使用年限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4月15日施行 泉州交警权威解读

新国标出台后,关于电动自行车的一些使用问题受到市民广泛关注。 (王柏峰 摄)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在4月15日实行。日前,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泉州市公安局就做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过渡期内生产、销售、目录公告、登记通行等工作发布通告。昨日,市交警支队针对新国标推行后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驾驶电摩需持驾驶证 只能在未禁摩地区使用

新国标实行后,没有挂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果要骑行,是否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这是市民最关注的问题。

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通告》已经明确告知没有挂牌的、不符合新国标,但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在4月15日前登记上牌完毕;如未及时登记上牌的,4月15日后将无法登记上牌,无牌无证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

届时,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标准的车,将无法按非机动车登记上牌(挂绿牌),不得上路行驶。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其车型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有核发《机动车产品合格证》的,可按电动摩托车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挂摩托车号牌,行驶时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佩戴安全头盔,可在未禁摩的地区使用。

现有绿牌车可正常使用 无使用年限

不少市民担心,现有绿牌车不符合新国标,是否会设置使用年限,逐步进行淘汰?此类车交通违法被查是按照超标车处罚还是按照合标车?

交警介绍,4月15日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驾驶员无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仍旧会实行带牌销售。

而现有绿牌车(不管符不符合新国标),均可正常使用,无使用年限,也没有再出台过渡期政策。此类车若是交通违法,按非机动车处罚。若骑行不符合电动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将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处罚。

新国标提升安全性能 约束加装电池等现象

那么,新国标电动车和泉州原来规定的标准有何不同呢?

交警介绍,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即任一个项目不合格,整车即判定为不合格),增加了尺寸结构、防篡改、淋水涉水、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电磁干扰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新国标还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对电动车电池与电池盒的匹配性进行规定,同时对加装电池等现象进行约束。(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蒋国栋)

责任编辑:黄仙妹

最新泉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农优品·我在家乡等你来”网络直播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