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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 将开展抽查和随机暗访

近日,泉州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认真汲取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火灾及国家文物局通报今年以来6起文物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加强巡查 将开展抽查和随机暗访

根据《通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要开展文物安全的拉网式自查。

此外,市文旅局、消防支队、民宗局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情况,以及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安全工作开展抽查、随机暗访,并对抽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狠抓整改 实行隐患问题销号管理

根据《通知》,泉州将集中整治文物保护单位电气隐患、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燃香烧纸、违规施工操作,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管理松懈等突出隐患和问题。重点督促私人产权文物消防安全、宗教场所文物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完善市、县两级文物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销号管理。对能立即解决和必须迅速解决的问题需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问题清单进行销号管理。

健全机制 严肃安全责任追究

《通知》要求,要严格管控火灾诱因。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或民居建筑等确需用火时,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或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落实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常态化检查、巡查,落实有文物的社区(村)配备文物安全巡管员制度,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必须有专职巡查员,市、县文保单位、文物点须明确安全巡查员,形成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市、县两级文物、消防、文物执法等部门建立每半年一次“双随机”评估、每季度一次联合安全检查制度。

强化文物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要加快文保单位消防工程建设,强化文物消防技术措施,加快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电气线路套管敷设建设。今年8月底前,完成国保单位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争取在2020年前完成省级文保单位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并逐步推广至市、县级文保单位。

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市、县两级文物、消防部门在4月底前均要开展1次集中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后每年至少集中联合开展1次培训或演练;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各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每半年至少要开展1次消防演练。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遵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落实文物安全报告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文物安全事故。(记者 殷斯麒)

原标题:泉州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 将开展抽查和随机暗访

责任编辑:凌芹莉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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