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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庄小强 王唯佳 林鸿鑫)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隐患等线索的行动,提倡以电话举报为主,到公安部门现场举报为辅。举报人提供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线索一经查处、核实后,将按规定给予30—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奖举报方案,举报内容、方式以及奖励金额等方面各地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接到通知后,逾期一个月未与辖区道安办或交警大队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奖励。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首先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此次举报的线索包括两方面,第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线索: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客运车辆、校车、面包车“三超一疲劳”,“百吨王”等货车严重超载行为,假牌假证,使用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等。第二,重点道路交通隐患线索:危险及事故多发路段隐患,道路交通设施隐患,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隐患,学生接送交通安全隐患等。

交警提醒,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对故意虚构事实、恶意举报;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等行为的,或影响公安交管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应当确保交通安全,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

各地已公布的举报电话:

1.丰泽:0595-22518810

2.鲤城:0595-22287122

3.台商投资区:0595-27398119

4.洛江:0595-22639122

5.泉港:0595-87996122

6.德化:0595-23562139(上班时间) 13599930008或13860710270(非上班时间)

7.永春:110

8.石狮:0595-88595122或110

9.泉州开发区:0595-22357122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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