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戴晓莹)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日前,泉州市医保部门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2020年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成果。4月27日起,患者即可在泉州各家公立医院按照中选价格购买到45种中选药品。
据介绍,45种中选药品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福建省中选药品32种,最高降幅达到93%,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福建省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13种,与同产品目前全国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药品最高降幅86.28%,最低降幅32.25%,平均降幅66.39%。
经统计,该政策在泉州市实施后,患者用药负担将进一步减轻,预计一年可为泉州市患者节约药费超8000万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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