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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林森)13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通知,泉州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15元/人次,自2020年5月15日起执行。

为提高泉州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愿检尽检,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近日,市发改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及部分承接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医疗机构,共同协商并报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制定泉州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据介绍,本次调整大幅降低了原有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极大减轻了医保和财政负担以及“愿检尽检”单位和个人的负担,预计可节约资金4845万元。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机关技术指南》,在标本采集阶段按规范流程和防护要求,做好标本的采集、处理、包装、保存和送检等工作;在检测阶段按规定方法、项目、流程和相关安全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并在最高限价内确定本医疗机构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变相提高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服务收费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主动接受各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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