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戴晓莹)为进一步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实现家庭共济,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扩大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满足参保人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参保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家庭共济账户:一种是到我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签署用户服务协议;另一种是在手机移动端操作,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子菜单、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专区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超出2000元的部分划出设立家庭共济账户,用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医疗健康综合保障。家庭共济账户金额划拨每人每月只能划拨一次。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市职工福建省医保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均可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其家庭成员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的,均支持加入家庭共济,共济关系可变更、取消,但不能重复建立。
据悉,家庭共济账户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疾病治疗类除外)、接种二类疫苗、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在医保定点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今后,家庭共济账户还将逐步拓展使用功能,如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等。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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