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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泉州共计发放价格补贴财政补助资金6540.05万元,其中,价格临时补贴4135.3万元,节日价格补贴2404.75万元,惠及68.93万人次。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泉州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缓解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今年3月至6月,泉州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疫情发生以来,为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泉州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要求足额发放价格补贴。今年以来,泉州共发放价格补贴财政补助资金6540.05万元,包括价格临时补贴4135.3万元,节日价格补贴2404.75万元,惠及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优抚对象68.93万人次。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95.95万元,惠及失业人员1.88万人次。以5月份为例,泉州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财政补助资金565.16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6.96万元,用于补助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接下来,市财政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盯紧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力争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记者蔡紫旻 实习生刘灵萱)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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