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1个国家生态市、10个国家生态县(区)、111个国家生态乡镇
本报讯 (记者陈林森 通讯员林发言)记者从市发改了解到,近年来,泉州市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抓手,积极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泉州样板”。截至目前,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市、县、区命名,德化县、永春县、鲤城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全市已建成11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5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真正走出了一条生态“高颜值”、发展“高素质”的道路。
2016年11月,我市制定出台了《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意见》,高标准提出目标、重点任务以及2016年至2020年42项改革成果清单,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过五年来的不懈努力,不少指标超进度完成。例如,2019年我市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3533.13万吨标准煤,比2015年增加276.27万吨标准煤,优于“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序时进度19.95个百分点;2019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54%,单位GDP能耗“十三五”累计降低21.09%,比“十三五”目标任务多下降了5.09个百分点。2019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6.6%,超过年度目标。2016年以来,全市共实施市级节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268个,项目年节能量15万吨标准煤,综合利用各类固废135万吨,其中有124个项目获得省市节能循环经济、合同能源资金奖励4235.1万元,获得奖励的企业数量、资金数均居全省前列。
这几年,我市不断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方面,持续提高上游县(市、区)处置补偿资金的自主权,补偿资金从最初的每年20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每年3亿元,累计下达流域资金17.55亿元。森林生态补偿方面,开展了永春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截至去年,共完成赎买(租赁、补偿)林地林木1.2万亩,林农直接受益超过3146万元,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的双赢目标。此外,我市还积极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金融支持,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绿色贷款余额171.3亿元,预期绿色收益质押、林权抵押、光伏贷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累计发放5.1亿元。
泉州探索还在更广范围共享共用。包括河长制、垃圾分类、流域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晋江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晋江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永春全域生态综合体模式、永春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永春县空间规划等在内的多项改革经验获得省上乃至中央层面的复制推广;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生态连绵带、山长制等多项泉州特色改革也初显成效,为广大群众带去了可感可触的“绿色福利”。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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