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方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政务
服务好不好 企业群众来评价
政务服务也可以像“网购”一样打“好差评”了。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泉州市近日出台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工作,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三个全覆盖”,即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年底前建成“好差评”制度体系
根据方案工作目标,年底前,我市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系统,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线上线下全面融合。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衔接,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好差评”评价分五个等级
在工作协调机制方面,方案明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审改办)、效能办组织协调全市“好差评”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协调指导、差评核实、督促整改、绩效考评、数据应用以及建立相关配套制度等职责。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效能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好差评”工作。
记者了解到,“好差评”评价指标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和完善性、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好差评”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统称为“好评”),“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统称为“差评”)五个等级。
在具体评价场景方面,方案明确,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结政务服务事项,应当通过文明用语主动提醒评价人进行评价,不得以自我评价代替群众评价;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应当提示企业群众利用包括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移动端、扫码、短信等方式开展评价。线上评价渠道包括省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部门政务服务系统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
方案同时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告知、申诉、核查、整改和反馈机制,明确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审改办、效能办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差评整改工作。
□记者 林书修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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