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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为纵深推进人才“港湾计划”,泉州市出台文件,鼓励社会机构为泉州市举荐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

根据文件,适用对象是为泉州市用人单位推荐并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社会团体以及海内外引才机构。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符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具有营业执照;相关社会团体应在泉州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且近三年年检结论合格;海内外引才机构应与泉州市签订合作协议或建立引才合作关系。

引进对象被认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推荐引进的引才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引进团队被评审认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按照资助等级由高到低分别给予推荐引进的引才机构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团队带头人或其他成员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或选择引进人才申报奖励,或选择引进团队申报奖励。引进具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可根据实际采取“一事一议”追加奖励。(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黄颖 郑其全 侯碰旭)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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