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泉州新闻
分享

本报讯 (记者 谢曦)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泉州市产业实用人才刚需购房申请工作近日启动,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科研院所,不含我市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且年薪20万元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其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者,可通过“泉房通”网站申请刚需购房。

近两年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片区调控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新模式,并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支持我市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高层次人才在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刚需购房,将产业实用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购房范围,助力泉州人才“港湾计划”。

“根据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方案前,按照面积、户型、楼层、朝向等比例均衡的原则,在拟售商品住房房源中安排10%作为高层次人才房源。在拟售商品住房项目预售价格备案后,相关高层次人才房源信息将在‘泉房通’网站上进行公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购房意向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可在房源公告后3日内通过“泉房通”网站进行报名,分别填报《高层次人才购房申请表》《产业实用人才购房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逾期不再受理购房申请。购房申请截止后,在优先安排我市认定的第一到第五层次高层次人才之后,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实用人才购房顺序。

需要注意的是,产业实用人才提交购房申请时,除了提交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之外,还要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报名时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所得税APP截图,选房现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

责任编辑:唐秀敏

相关阅读
关键词: 购房申请
最新泉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盛世莲开】习言道|澳门是伟大祖国的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