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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狗照跑绳未拴 市容和环境卫生新规落地难

这样遛狗相对规范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他人休息;宠物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其携带者应当即时清除;携带犬只外出应当束牵引带;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烈性犬……1月1日,泉州市首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居民饲养宠物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昨日,记者走访了泉州市区多个地方发现,不文明养狗行为仍普遍存在。

现场 不文明养狗行为多

此前,有市民反映泉州中心市区释雅山公园周边经常有狗出没,屡屡骚扰到公园游玩健身的市民。昨日,记者在公园西门果然看到两条狗在游荡,看到有人经过还汪汪叫,吓得市民连忙绕着走。

“这边经常有狗出没。”市民李先生经常来公园散步,他说,这些狗不知道有没有主人,都没有绳子拴着,到处乱跑,有的还很凶。“公园里面人很多,常常有小孩嬉闹,如果被狗伤到就不好了。”

在市区霞淮街,一些商家在商铺里养狗,却没有拴狗绳,狗在街上来去自如,还随地大小便。

在五星街及西坑,这里大多为民宅,许多居民养狗看家护院,但一些狗也没有拴狗绳,它们在街上游荡,看到陌生人就吠,引得其他狗也跟着,一时吠声四起。

市民张先生说,部分城乡接合部、工业区犬吠扰民现象比较严重。有部分居民、工厂养狗用来看家护院,晚上有一点风吹草动狗便狂吠不止,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市区刺桐路上有多家宠物狗店,记者走访了几家了解到,《条例》实施后,狗用品的销售量并没有见涨,比如狗的牵引带。一商家告诉记者,可能新规刚刚实施,市民的知晓率还不是很高,另一个原因是市民养狗的习惯不是说改就改的,文明养狗需要一段时间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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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养狗不规范

部门 即日起开展养犬专项整治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即日起至3月底,泉州市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群众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的,将被罚款。

此次专项整治将逐家逐户摸排养犬数量、种类,制定整治“清单”;制定烈性犬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饲养宠物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以及他人休息、违法饲养烈性犬的行为。此外,开展流浪犬专项清理整治,在工作中进一步探索第三方收容服务机制。

“1月1日起,流浪犬只清理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市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养狗者要文明养狗,减少对他人的影响。狗是动物,发出声音是自然的,但是饲养人在饲养犬只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训练、引导,尽可能不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目前,他们正在做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通告,将向社会告知养犬应该要注意什么。

该人士提醒,根据《条例》,群众带宠物外出,宠物排泄粪便,未即时清除的,城管部门责令其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群众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予以配合。违法饲养烈性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烈性犬恐吓、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记者 王金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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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在小区乱窜对居民和卫生都是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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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在街上自由穿行

责任编辑:唐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