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赵美缘)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月份,泉州交警查处33起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有10起,而南安市溪美街道小金星幼儿园有限公司名下的闽C53625幼儿校车仅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就有5起。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校车道路通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针对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校车所属单位负责人、驾驶人心系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文明驾车,并督促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校车驾驶人及时到就近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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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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