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林杰 通讯员 程兴华)为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近日,泉州市委文明办发出《关于推荐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人选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欢迎社会各界推荐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据了解,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拟于今年评选,设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每个类别评选6名左右,表彰总数为30名左右。同时,将从每个类别中择优推选1名(共5名)参评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若未获评省级以上道德模范则直接确认为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
《通知》明确了道德模范人选的评选范围、标准、名额分配和推荐程序。在泉州市学习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流动人口须持泉州地区居住证)、在外地学习工作生活的泉州籍中国公民(籍贯或户籍在泉州)均可参评。
各地各单位推报送总名额为90名。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单位、部队基层分队,踊跃挖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县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各类行业标兵等可优先考虑。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选出来。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使推荐的人选具有先进性、群众性、时代性。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应于3月30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28380306)。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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