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双平衡,市政府办日前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正式下达2021年补充耕地任务3400亩,其中2985亩由自然资源部门落实,415亩由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因地制宜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对区域内的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拟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和改造耕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实认定,确保补充耕地的真实性、准确性。
《通知》强调,补充耕地项目应严格执行排灌设施、道路林网、地块平整、生态防护等规定标准,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质量等别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的,原则上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记者林铭珊)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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