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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泉州一年多来破获经济犯罪案1937起

“7·31”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涉案物品展示  东南网记者 潘贤利 摄

东南网5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李肇兴)14日,记者从泉州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新闻发布会获悉,一年多来,泉州市共立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624起,立案2548起,涉案总额153.15亿余元;破案19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98名,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发起集群战役53起,成功侦破“7·31”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柚子金融”非法集资案、“3·2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6·27”非法经营案等一批大要案。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旨在宣传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成果,提升群众防范经济犯罪意识和水平,更加有效地护航发展、服务民生。今年“5·15”是第十二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国的活动主题是“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

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发展”的整体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主动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涉稳风险,积极加强与金融、人行、银保监、市场监管、经贸、法院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强化线索搜集、情报研判、资产查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全市共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51起,破案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名;立组织、领导传销案35起,破案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发起非法集资领域集群战役2起,成功侦破了“柚子金融”、恒泰华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MBI”集团组织、领导传销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

此外,全市公安经侦部门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犯罪活动,并深挖地下钱庄和网络支付平台犯罪链条,有力策应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全市共破获各类地下钱庄类非法经营案件50起(其中,为赌博提供资金结算的地下钱庄案件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2,捣毁窝点42个,涉案总金额90.1亿元,冻结资金6424万元;破获洗钱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破获第四方支付平台类非法经营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捣毁窝点15个,涉案金额15.13亿元。

据了解,去年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坚持以“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为引领,积极整合公安“大数据”资源和侦查手段,依托云端打击主战模式,不断提升打击银行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国“断卡”专项行动作出积极贡献。全市共立信用卡犯罪案件316起,破案2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名,发起打击信用卡犯罪集群战役23起。

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以深化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专项行动为重点,积极与税务、海关、人行等行政执法部门协同作战,联合查处利用“空壳”公司从事虚开骗税犯罪案件,严惩涉税职业犯罪团伙,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全市共立虚开骗税犯罪案件109起,涉案金额47亿余元;破案96起,挽回国家税款660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发起涉税领域集群战役8起,落地核查外省集群战役33起。

全市公安经侦部门聚焦民生领域侵权假冒犯罪,纵深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昆仑”专项行动。全市共立假冒伪劣犯罪案件587起,破案5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4名,发起集群战役8起。同时,积极落实《泉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加强与各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维权公司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线索来源,提高打假维权工作的综合效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典型案例

周某等人集资诈骗案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位于丰泽区田安南路的某公司,伙同犯罪嫌疑人钟某强、林某温、廖某强等9人,在未取得期货交易、金融交易资质的情况下,虚构该公司有专用团队在香港日发期货有限公司进行期货投资的事实,以使用该公司的“某国际期货软件”投资期货交易能保证投资资金安全、宣称公司设定止损点自动补仓保证客户稳赚不赔,以此为诱饵吸引客户投资参与平台交易。以推荐提成、代理佣金等高额回报、返利为诱饵,采取线下人拉人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在明知返利模式必然亏损、无实际兑付能力、无法持续履约的情况下,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利用新投资者的资金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回报,共同实施集资诈骗,累计向约4000人非法集资人民币2.87亿元。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冻结账户资金700余万元人民币。

MBI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2年以来,某集团先后在网上设立游戏理财创富平台、网络传销平台(服务器、管理人员均在境外),虚构其旗下产业众多、资产雄厚的事实,鼓吹其线上线下资源整合能力,造成平台稳定运行、持续获利的假象,引诱参与者缴纳100至3.5万美元不等的入门费成为会员,获取平台推出的积分或虚拟货币,并设置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高额奖励模式,诱惑会员推荐他人加入并按照顺序形成上下线关系。通过上述两个平台,该集团在我国境内共发展会员1105万人次,下线层级多达1357层。市局经侦支队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配合外地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冻结资产3000余万元人民币。

丁某华等人非法经营案

2018年来,犯罪嫌疑人丁某华、郭某灿在石狮组织蔡某梁等人进行外汇买卖操作,利用汇率差异,赚取中间差价,涉案金额达20亿余元。2020年5月,泉州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长期缜密侦查,破获“0627非法经营案”,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华等团伙主要成员11人,摧毁犯罪窝点2个,冻结银行账户50个并扣押大量银行卡、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3·24”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2020年初,接公安部线索称,有福建某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上下游涉案企业涉及北京、福建、江西、安徽、陕西等十几个省市,该公司利用富余进项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安徽、北京、福建、江苏等地企业进行抵扣,为满足扩大的虚开销售量,大量从三明市的某化工运输有限公司和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虚开的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形成相关资金回流的闭环。2020年6月,市局专案组和泉港分局共出动100余名警力分赴泉州、三明、南京、惠州四地同步展开收网行动,抓获陈某辉为首的18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捣毁虚开窝点4个,现场扣押手机、电脑主机、银行卡、U盾、账本、伪造公章、虚假购销合同、发票存根、虚假入库单等涉案物品100余箱,冻结相关涉案银行账户200余个、冻结金额2000余万元资金,成功破获涉案金额10亿余元的“3·24”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7·31”妨害银行卡管理案

2020年7月初,泉州市公安局接到关于跨境贩卖银行卡至菲律宾的线索,经过深度研判,查清了以王某珊为首的特大跨境买卖银行卡犯罪团伙,通过全国邮寄、现场运送至福建晋江并最终通过物流公司海运的方式运往菲律宾,为境外赌博、诈骗、洗钱犯罪分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的支付结算犯罪通道。经过专案组3个多月的连续奋战,全面摸清犯罪团伙组织架构、运作模式、嫌疑人落脚点等情况后,12月初,在总队的组织下,泉州、晋江两级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侦破“7·31”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一举捣毁犯罪窝点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查扣大量银行卡套件、电话卡、U盾、手机等涉案物品,取得该案阶段性重大战果,为全国“断卡”专项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赵某生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自2020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龚某宇在晋江市陈埭镇一店铺内销售伪造的“乔丹”“361°”“耐克”牌商标布标给犯罪嫌疑人赵某生;犯罪嫌疑人吴某军在陈埭镇某工厂内,伪造“361°”“乔丹”“NIKE”“350”“YEEZY”“安踏”品牌的鞋盒,并销售给犯罪嫌疑人赵某生。犯罪嫌疑人赵某生在向龚某宇、吴某军购买假冒的商标布标、鞋盒后,再生产假冒生产“乔丹”“361”“李宁”牌运动鞋,并销往全国各地。经过晋江市公安局前期缜密侦查,2020年10月,在摸清赵某生等人的全部情况后,集中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捣毁制假、销假窝点4个,涉案总价值超千万。

王某彬合同诈骗案

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彬在无经济来源且债务累累的情形下,为了“炫富”并获得他人信任,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泉州市丰泽区注册一家汽车租赁的空卡公司,谎称以自己生意好需要调车为幌子,陆陆续续向泉州晋江某租车行、南安某租车行、泉州鲤城区某租车行等多家租车公司调车,每次租来后,自己伪造假的质押手续将车抵押给惠安、台商、丰泽、厦门等地一带所谓“金主”骗取抵押款,而后用于支付租车租金、“金主”高利息以及个人挥霍、赌博。以此手段重复作案,至被抓获时,共骗取租车行高档小轿车50多部,并骗取“金主”抵押款1000万余元,总涉案价值4000万,全部用于支付租车租金、“金主”高利息以及个人挥霍、赌博。目前,该犯罪嫌疑人王某彬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南安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破案抓获嫌犯后继续调查追赃,经过深入调查追踪,明确车辆去向,为租车公司追回17辆被骗车辆。

蔡某职务侵占案

2016年10月,蔡某经婆家人介绍,到其亲戚曾某的纸制品公司上班,担任电商销售部门的业务员及客服。 上班不到三个月的蔡某,从2016年底开始,秘密将公司淘宝店及微商店顾客添加到其私人微信上,并通过其微信“私自”销售公司的纸尿裤,赚取利润。直至2019年9月份左右,作为公司老板的曾先生在处理一退货单时,才发现蔡某某通过微信销售公司纸尿裤,涉及金额竟然有近百万元。曾先生念在与蔡某有堂亲关系,本想通过家庭内部调解私下解决此事,要求蔡某将三年来赚取的利润归还,便大事化小。但是,由于大部分钱款已被蔡某挥霍掉,在亲族长辈等人调解下,蔡某虽已经归还曾先生30余万元,但也开始产生消极应对的心理,经协商三、四个月均无法达成协议,老板曾先生考虑损失的金额较大,无奈之下,最终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抓捕蔡某到案后,蔡某追悔莫及,本想着赚快钱,支撑自己的高消费,以为不“偷”不抢不是犯罪,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是触碰刑法的红线。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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