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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流动人群异地就医费用报销不便、两地往返奔波等问题,泉州医保部门不断优化异地就医报销政策,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继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后,今年4月底起,泉州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线上备案后就可以进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异地门诊看病 可直接刷医保卡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与待遇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10月起,泉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实行即时刷卡结算,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流动人群实行异地就医费用双向代结报服务。2018年8月起,我市医保部门全面落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今年1月份,我省被确定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试点省份,我市医保部门同步启动加快医保信息系统的改造,并着手进行联调测试,于今年4月底正式上线。

目前可以进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参保对象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转往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员)。

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一家流动性比较强的施工企业,该公司一大部分职工参保地在泉州,但基本都在外省工作。原来职工在外地如果住院,还要再拿材料回来报销,公司也要到窗口办理,现在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员工通过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一旦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便可在外地直接结算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

省外参保人也可“一站式”跨省结算

今年以来,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医保部门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推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制”,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取消了参保人员异地备案需提供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的要求。

现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户口簿复印件或长期居住认定或异地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时只需提供检查报告单或住院通知单或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书,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对因故无法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参保群众,允许采用书面承诺替代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备案可在“闽政通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上自助办理,也可以就近到泉州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还可以通过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材料进行办理。审批通过后,系统会同步开通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如果之前已经办理过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并且还在备案有效期内的,系统后续会自动开通门诊结算,就不用再另外进行门诊备案了。

据统计,今年1到5月份,泉州通过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1055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32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497人、异地转诊人员5239人。泉州自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以来,一个月里,泉州参保人在外省共发生121笔门诊医疗费用,总医疗费用为26175.82元,并按规定结算报销。

此外,医保部门还全力推进定点医疗机构的全国联网工作,目前我市共有24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全国联网,其中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实现全国联网,省外参保人到我市就医,同样也可享受到便捷的“一站式”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泉州晚报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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