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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上旬,泉州市在中心城区市在中心城区开展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不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区域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全境,洛江区建成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整治对象:在城区公共空间内未经合法审批违规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在城区公共空间内合法设立但存在收费不规范等行为的经营性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涉及违规经营的纳入整治对象。

据介绍,公共空间是指供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包括政府储备土地、道路、广场、公园、绿地、边角空地等,不含商业、住宅、行政办公等项目配套建设围墙内区域。

专项整治期间,各区组织有关部门在城区公共空间范围内,综合运用数据套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信访及投诉举报线索收集等手段,全面摸排疑似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情况,包括疑似违法主体、设立时间、位置、占地面积,以及利用情况、收费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相关问题经核实认定后,逐宗建立档案,实行台账管理。各区将对照摸排出来的问题清单,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处置,整治一宗,销号一宗。

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地停车场备案(主管)部门认定的经营性停车场涉及应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的,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有关备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整改。未按规定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由属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整改。投诉举报反映的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涉及不执行收费标准多收费、乱收费等违法行为的,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整改。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该负责人介绍说,从9月中旬起,我市将全面梳理、总结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检查督查、协调联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将集中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探索建立停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依法查处违法停车、占用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乱收费等行为,实施长效管理。(泉州晚报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陈惠秋)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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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停车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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