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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泉州为全市2020年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截至6月25日,已将1至6月份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至企业退休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据介绍,泉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项目,精心组织,加快进度,于近日完成全市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实现了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十六连调”,在建党百年之际给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送上党的温暖和关怀。

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7月份起将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惠及全市11.66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月增加养老金支出1558万元。(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李晴虹 陈雪榆)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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