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泉州新闻
分享

晋江、台商投资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告

昨日,晋江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通告中指出,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员应尽快完成第一针疫苗接种。

通告指出,两地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晋江要求符合条件人员7月21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台商投资区要求7月20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0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点接种门诊出具。

台商投资区自7月21日起,晋江市自7月22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

台商投资区自7月21日起,晋江市自7月22日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症者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就近到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8月1日起,两地“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台商投资区通告中还指出,境外入(返)乡人员及其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纳入“应接尽接”对象,若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否则居家条件审核原则上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允许出摊。(记者许奕梅 李心雨)

责任编辑:唐秀敏

最新泉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建省第九届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在榕举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