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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十部门联合整治二手房市场

为期半年,重点打击炒作“学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房住不炒”,我市十部门联合行动、重拳出击。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及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工作要求,市住建、教育、公安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出台行动方案,即日起至12月3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行为,集中打击炒房等市场乱象。

整治重点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段时间以来,我市部分区域二手学区房价格出现明显波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集中打击“炒房”等市场乱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市十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自纠、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整顿和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整治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炒作“学区房”、逃避交易资金监管以及低价买入(承租)高价卖出(出租)房源等行为,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根据行动方案,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整治重点:

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对外发布房源;

2.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

3.鼓动卖家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挂牌出售房产,以个别高价成交个案引导卖家涨价,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营造房价上涨等假象;

4.利用信息不对称,违规赚取差价;

5.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

6.通过囤积房源或垄断房源,抬高房价、房租;

7.唆使当事人不选择交易资金监管,增加交易风险。

此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设置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经营用途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

部门协作 查处网站自媒体虚假宣传等行为

通过网站平台、自媒体发布房地产不实信息的乱象将得到遏制。

以开展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我市网信部门将与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建立长期、快速协作机制,查处网站平台以及自媒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发布与中央提出的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精神相违背的信息,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歪曲报道涉房地产政策,虚假宣传,违规发布扰乱社会秩序信息,恶意炒作获取不当利益等。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已与市网信办联合约谈了“余少说房产”“泉州蓝房网”“泉州房产动态”3个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号负责人,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谈警告,责令以上约谈人从约谈之日起停止更新14天,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外,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加强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整改和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各方主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顿、取消网签资格、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对情节恶劣的,依法限制其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记者谢曦 通讯员王书瑜)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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