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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14日讯(闽南网 黄丽君)记者从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9月13日,该局印发《泉州市中心城区井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即日起至12月31日,将在泉州中心城区范围开展井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此次井盖整治提升工作由管线产权单位自行承担,每半月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报送井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范围包括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街道全境)、泉港区建成区。主要对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供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线窨井盖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提升,并由主、次干道向城市支路、背街小巷等其它路段延伸。

方案要求各管线产权单位按照“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的原则,健全井盖管理台账,建立井盖设施定期巡查制度,并及时对巡查、养护、维修等情况进行登记;各井盖管养单位在井盖周边统一设置井盖标识牌,包括井盖类别、编号和报修电话;窨井设施及其周围路面1.5米×1.5米范围内的路面由窨井管养单位一并负责管理,当该范围内的路面出现下沉、碎裂、坑槽、车辙、翻浆、剥落等病害时,窨井管养单位应及时翻修路面,并在3天内完成;要求窨井权属单位和管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抢修队伍及报修电话,当发现或者收到窨井设施存在井盖缺失、移位时,应当立即派人在现场设置警示或防护设施,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更换、补缺或者修复。泉州市数字城管平台每月统计各窨井管养单位的及时修复情况,将不定期通报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据了解,该项行动旨在加强中心城区道路各类地下管线窨井盖的维护和管理,提升井盖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检察机关开展的涉公共道路设施及交通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邀请检察机关同步监督,并视情况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座谈会商、调研督导。工作成效显著的,将推荐作为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活动典型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措施不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将通报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具有现实危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将通报检察机关督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对中心城区道路窨井盖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治理存在质量缺陷、与路面有高差、有噪音声响的井盖,推广井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建立健全城区道路窨井盖管理长效机制,从责任界定、修复时限、修复质量等方面做到“快速识别、及时修复、规范平整”,从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生活安全。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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