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讯(通讯员 郭凯)为强化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规范国有企业内外收入分配,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泉州市国资委于2020年9月出台了《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一年多来,工资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在规范企业工资管理、引导企业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发挥了较明显作用。
强化工资效益联动 。积极构建由工资效益联动、效率对标调节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共同组成、协调运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总额。泉州市国资委根据中介机构提供的各企业工资专项审计报告,结合经营业绩考核认定各企业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工资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对各所出资企业上年度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清算,对工资清算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根据工资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批复企业工资预算,要求企业跟踪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完成进度,合理控制工资总额和发放进度。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为更精准调控各类型企业工资额度,在核定工资总额时,根据权属企业归类,分版块分别核定;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和行业特点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联动指标,坚持效益导向,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为有利于引进人才,对引进特殊、高层次人才、职业经理人等特殊事项实行工资单列管理,不受调控幅度限制;对工程施工项目、装卸作业、交通运输车辆、工程勘探、设计测绘等一线人员,其工资与作业量直接挂钩,采用工资和营收挂钩;把权属企业工资总额二次分配权限下放给所出资企业,有利于企业进行二次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
加强指导监督。督促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引导权属企业规范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并通过加大日常调研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地见效。泉州市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2020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调研,从调研结果看,企业整体上对制度遵守执行得较好,对调研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出现的超发工资等违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督促企业按规定整改到位。将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纳入出资人监督检查工作范围,与审计、巡察等工作形成合力,并建立动态监控预警机制,切实保证监管到位。
下阶段,泉州市国资委将针对工资管理执行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工资实施细则,使制度既符合上级精神,同时更切合所出资企业实际情况,从而更好调动广大企业积极性,将“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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