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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履职 勇毅前行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眸

时代呼唤担当,使命激发作为。

盘点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份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不负人民重托、收获满满的耀眼答卷。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6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8项,开展执法检查14次、专题询问9次、工作评议7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8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2人次,组织宪法宣誓181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855件,接待来访998批1551人(次)……

一串串数字,记录着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泉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紧扣市委奋力作答三个“时代命题”、全面推进“五个泉州”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依法履职、勇毅前行,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首要议题,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福建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闽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融会贯通起来,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人大工作开拓前行。

坚决贯彻市委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体会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人大实际提出贯彻意见,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五年来先后就立法、监督、换届选举等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152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紧贴中心、融入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关于发挥“两个机关”作用、助力“五个泉州”建设的意见》。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迅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全力投入抗疫工作。认真落实市委交办的民主法制和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等17项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六稳”“六保”追赶行动、“进千企、走千商、访千才”、“抓项目、促发展”等系列活动,完成加快发展平台经济、以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加快新基建新经济基地建设等7个市委重点课题研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确保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得到顺利实现。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工作始终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坚持将为民立法具体、现实地落实到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法规制定、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等各环节之中。

立什么法由群众来“点”。每年向社会公开征求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同时在市人代会上向500多名市人大代表征集立法建议,通过群众“点题”的方式,确保立法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2017年年初,130多名市民分别发来电子邮件,就制定市容卫生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提出建议。市人大法工委及时向常委会党组汇报,将之列入立法计划。2020年,《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先后出台,有力地破解群众关切的噪音油烟污染、占道经营以及停车乱、停车难等问题。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泉州拥有丰富的历史遗存。近年来,不少市民就骑楼建筑保护、名城保护等提出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急需先立”原则,将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放在首要位置,由点到线及面,五年间先后出台《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既有力回应民众关切,又为历史文化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规条文请群众来“议”。“正因为我向来调研的人大同志提出,骑楼历史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外貌上,法规对内部生活空间建设限制不要那么严格,法规才有了分类保护的规定。”市区中山路沿街居民吴金枣的建议,使骑楼条例既保护了城市文脉,也留住了城市的烟火气,得到古城居民的拥护。

法规实施由人民监督评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实地察看法规实施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借助“外脑”,首次邀请华侨大学法学院对海丝史迹保护条例开展第三方评估,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进一步了解公众知悉率以及对法规实施情况的满意程度,切实将法规实施效果交由人民评判。

值得一提的是,为推进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2019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法规实施中的主体责任,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该决定转发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供学习推广。

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根本体现。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对重大事项的提出与审查、调研与论证、审议与表决、公布与实施等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原则、机制和程序。五年来,先后就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政府债务年度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重要人事任免,以及与俄罗斯迈科普市、菲律宾怡朗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等事项作出决定决议87件。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作出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定,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临时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并及时在《泉州晚报》、泉州网全文公布。市委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见事准、反应快,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了保证决议决定执行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依法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定,连续3年跟踪督办。强化风险防控,持续关注政府性债务管理,督促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全市债务和金融风险实现总体平稳可控。保障精准脱贫,督促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促污染防治,督促落实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石化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工作评议,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执法检查,推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共同守护泉山晋水良好生态。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人大工作,主体是代表、基础在代表、活力看代表。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举措,全力支持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保证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优势,扎实开展联系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履职平台建设,创新联系机制,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联系591名代表和群众,收集闭会期间意见建议709条;全市五级人大代表依托“活动室”联系群众35579人次,收集社情民意16827条。通过“双联”活动,代表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促使“放宽编外教师报考编内教师专业限制”“加快整治老旧小区架空线路杂乱现象”“加大力度防范校园欺凌”“尽快打通农村断头路”等工作有力推进,让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意有人代表、民怨有人倾听、民生有人关注、民主就在身边。

完善各级“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搭建平台。五年间,全市建成县级“代表之家”11个、乡镇(街道)“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163个、“行业代表活动室”首批示范点26个,代表履职平台不断提档升级。在提供服务保障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组织全市450名泉州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热情和自觉性。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主要方式,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实现人民意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市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健全分类交办、重点督办等制度,确定了“加快中心城区快速通道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54件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市政府副市长牵头承办,以点带面推进泉州动车站配套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修订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泉州湾跨海大桥降价惠民通行、破解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外卖快餐食品监管、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等相关工作。五年来,代表共提出2101件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代表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新征程承载新使命,新目标激发新动力。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主动担当,奋楫笃行,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 力求实效成为最鲜明特色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市委决策、紧盯法律实施、紧贴群众关切,在找准问题、一抓到底上狠下功夫,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是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常委会连续四年紧盯不放,重点跟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提质提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等情况,对政务数据汇聚共享、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许可等方面问题实施专项监督,综合运用“三级联动”、明察暗访、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打出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监督“组合拳”,督促有关部门正视我市营商环境与先进发达地区存在的差距,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真正以政府的减权限权激发市场活力和改革动力。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多评合一”等27份文件,取消证明事项372项,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条件互为前置”“不动产交易登记难”等170多个堵点问题,促使 “放管服”改革真正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民营经济发展。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历时两个多月,深入各县(市、区)和115家企业实地调研,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聚焦与民营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规范执法、清欠账款等方面问题,对市直17个部门开展专题询问,直面痛点、难点,强调在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方面坚决不能打折扣、讲条件、搞变通,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扶持政策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部门迅速回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出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应配套措施,分地域分行业开展“政策面对面”宣讲活动,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督促兑现县级配套资金、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基层反映的75个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民营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垃圾分类、水环境保护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聚焦热点难点,作出《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跟踪督办。市政府密切配合,有力执行,制定出台泉州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泉州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成一批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不断提高,投入66.3亿元,实施606个整治项目,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助力稳全局、开新局;高度重视产业提质增效,围绕新基建新经济基地建设、三大板块“建链、强链、补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造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听取汇报、开展专项调研,促使创新要素加快集聚,转型升级动力增强;围绕新城集聚、古城提质、乡村振兴,先后就加快城市快速通道规划建设、中心市区片区更新改造、环湾城市规划建设、古城旅游发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渔业绿色规模养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围绕新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建设、公立医院“暖心服务”、医疗提质改革、家政服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检查,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数”读成效

召开7次代表大会、46次常委会会议、83次主任会议;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8项;

开展执法检查14次、专题询问9次、工作评议7次、专题调研75次、满意度测评51次;

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87项,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53件;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2人次。

制定地方性法规6部

《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作出法规性决定1件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多项工作全省走前列

在全省设区市人大率先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全覆盖;

在全省率先建立推动法规实施“三入”工作机制;

在全省设区市人大率先引进第三方评估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在全省设区市人大率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工作评议……

据统计,五年来有19项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批示肯定,全市有14个人大工作典型被评为新时代福建省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87项

《关于依法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多项工作获全国人大常委会点赞

2017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肯定泉州“海丝”史迹保护条例“彰显地方特色”;

2018年7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来闽考察,肯定泉州地方立法“很有特点、很有针对性”;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等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示肯定;

202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中国人大》介绍推广我市运用法治力量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典型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两次介绍泉州市人大代表创新工作经验;

在全国地方立法培训班上,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8个发言单位之一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泉州晚报记者 颜雅婷 通讯员 陈学明 王虎文 许小蓉)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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