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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市近年来出台小学幼儿园招生文件最早的一次,出台时间比去年提早了近半个月。

《实施意见》中的中心市区指鲤城、丰泽、洛江辖区。在总体延续去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心市区学位供需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鲤城、丰泽、洛江区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小学招生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三一致”对象

细化明确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简称“三一致”对象)的招生入学办法,具体如下:

1.各公办学校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如果本校“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小学自定)。

2.各区可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在部分区域按照就近原则将若干所公办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单校片区”)组合成“多校片区”,探索稳步推进“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自定。

3.各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如下,其中第(3)、(4)点已在《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了预告。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下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在市直小学和学位相对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学校名单由各区教育局确定并公布)招生服务区域内新购房落户的,须符合“六年一个学位”要求。“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

统筹安排学校接收户籍在中心市区但不符合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本类对象应按时向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学校报名登记,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其中,鲤城辖区的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集体户适龄儿童,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鲤城区新村小学或其它片区学校。

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的原则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非鲤城、丰泽、洛江区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区具有居住证及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该区务工(经商)的人员,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务工(经商)并居住所在区的学校入学,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的原则统筹安排,具体招收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参照往年做法制定。

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五区人员”),在鲤城、丰泽、洛江区务工(经商)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务工(经商)并暂住所在区的学校入学,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情况,参照以上对象统筹安排学校接收,具体招收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参照往年做法制定。

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有所调整

今年小学继续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教育优待政策,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有所调整。

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精神,市级认定的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第五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与去年相比,今年市级认定的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不同,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持不变。

民办小学年度招生计划只减不增

今年民办小学招生在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的基础上,对招生计划、跨区招生条件等作出明确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做好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民办小学年度招生计划只减不增,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所在区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的,经申请、审批同意可以适当跨区招生,但不得跨泉州市域招生。申请跨区招生的,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范围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按规定接收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今年继续延续2021年招生入学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接收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中心市区入学的,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学校接收。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

招生日程安排总体与去年一致

6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7日-7月8日,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7月1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登陆民办学校所在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

此外,《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试行公民办小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报名登记(申请)办法。

幼儿园招生图片 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三一致”对象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如下,其中第(3)点已在《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作了预告。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鲤城、丰泽、洛江区属公办幼儿园可以参照执行。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

2.如果本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自定)。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有所调整

今年幼儿园继续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教育优待政策,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有所调整。

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精神,市级认定的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与去年相比,今年市级认定的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不同,第一、第二、第五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持不变。

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收费

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要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

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应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及时更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称、等级、地址、电话、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幼儿园应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与去年一致

公办幼儿园: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所在区教育局备案。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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