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27号通告
根据泉州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开展第11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永春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二、检测时间
2022年4月10日上午6:00开始
三、检测对象
上述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以各县(市、区)公布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广大居民在检测期间非必要不流动、不外出,待在家中,按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居民可以带好身份证,由志愿者帮助登记。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交叉感染。采集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三)各地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和《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要求,合理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科学确定行进路线,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一户一管,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感染者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科学细分,制定严格的采集方式,高风险地区必须实行一人一管、上门采集;中风险地区,以单位或者小区为网格,不出小区,有序分流人群,优化采集点设置,小规模采集,避免扎堆聚集;低风险地区按规定设置采集点。解除隔离人员居家观察期间,坚持上门核酸采样。
(四)请广大居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积极参与,就近完成采样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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