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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强化对垃圾分类收运的执法监督

“先分后混、混收混运”将被查处

近日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推进会议明确,按照前期印发的《泉州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下一步将从垃圾源头减量、加强资源化利用、提升投放水平、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年底前各地至少建成1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在产生垃圾的源头,7月底前,泉州市凡垃圾分类覆盖的街道(乡镇)都须完成快递驿站和快递智能设备点“配备标准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工作”。同时,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生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查处。推行净菜上市,健全水果、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净菜上市政策措施,以减少源头垃圾的产生量。

当前,泉州市存在可回收物收集、运输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其中在转运能力上,中心市区可回收物日转运能力为136.4吨,还需增加200吨左右才能满足实际需求。对此,泉州市将持续推进运输车辆更新。同时加强资源化利用,建立与环卫回收体系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12月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各街道(乡镇)至少建成1个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网点。市(县、区)政府食堂、市属高校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实现厨余垃圾源头处理。

桶边督导员缺口大将全面补齐

一段时间来,在前端精准分类投放方面,泉州市开展了楼道“撤桶并点”、督导员桶边督导、推进垃圾分类硬性执法等举措,但落实情况不佳。按“每300户居民配套1名督导员”的要求,中心市区应配督导员1500名,当前仅444名在岗,数量严重不足。面对这一短板,接下来各地应全面落实垃圾分类桶边督导机制,有物业的小区督导员由物业公司聘请,无物业的小区由所在社区聘请,并且要完善督导员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督导员的上岗率和督导实效。

在厨余垃圾收运方面,目前各地普遍存在前端混投严重、中端收运链条不畅、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此,泉州市全面推行厨余垃圾直运工作,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厨余垃圾收运接驳点、频次、时间、线路等。6月底前,中心市区厨余垃圾分出率应达到20%,其余县(市、区)达5%且全量分类处理。

年底将出台执法方案 “强约束”分类工作

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成效,离不开“强约束”“硬执法”。针对垃圾分类收运的执法监督机制,泉州市相关方面已在加快推进中。

据悉,对垃圾“先分后混、混收混运”等行为零容忍,泉州市将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要求,倒逼各居民小区和单位在源头强化分类投放管理。今年年底前,泉州市将出台《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巡查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依法查处混装混运、乱丢乱放等违法行为,推动垃圾分类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泉州晚报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郭贵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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