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人社局的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泉州市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方便服务对象领取、使用、补办证书,近日,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新变化。
市人社局行政审核审批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市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根据有关文件通知,已实行电子证书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项目,人社部平台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考试合格人员,不再制发相应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经发放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继续有效,表格如有遗失的,不再受理补办。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将网上打印的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泉州市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对在省外(含央企,下同)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职称并流动到我省工作,或在军队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含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并转业到地方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经具有职称确认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原有职称依然有效,不再换发我省职称证书。
确认程序和提交的材料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取得职称的时间,从省外通过评审或确认取得该职称之日起计算。
此外,泉州市还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广泛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可凭人社部职称证书管理平台或“闽政通”上所载电子职称证书信息办理相关业务,电子职称证书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严禁伪造、篡改、滥用。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潘裕木)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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