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以来,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准推进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计划集中迁移零散烈士墓100%完成,就地整修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100%完成,改陈布展县级以下纪念设施堂馆100%完成。
四级联动摸清底数。针对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分布广、散落在山间荒郊等情况,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泉州市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的通知》,压实市、县、镇、村四级服务保障机构责任,在全市同步开展现场摸排、信息采集、核对建档造册等工作,做到辖区内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一处一表”,确保登记不漏、信息不错,经核对建立552处(设施数量782个)台账数据库,其中确定计划迁移零散烈士墓57座,安排新建改扩建烈士墓集中安葬区建设项目6个;计划就地整修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549个;改陈布展县级以下纪念设施堂馆4处。
分类实施高效推进。把推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程作为主官工程,主动向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召开市级专题部署会1次,会商、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分步分类推进工作。建立“多方联动、上下协调、优先保障”的三项机制,市级下拨补助资金205万元,用于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和整修提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检察院等部门成立督导组,合力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比预计时间提前1个月完成。
主动作为倾情服务。按照“尊重风俗、尊重烈属意愿”的原则,在丰泽区、南安市、永春县、石狮市新建、改扩建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点)6处、新增墓穴100个,统一定制遗骸盒、统一墓碑、统一镌刻碑文、统一举行仪式,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遗骸收殓工作,确保“葬得好”。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力量,广泛宣传发动,做细做实烈属思想工作,确保“迁得动”。比如,在南安市霞美镇6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迁移过程中,家属在已经花费数万元修建原墓地的情况下,仍然赞同将烈士遗骸迁入集中安葬点集中管护。推行“三员”管理模式,明确管理员(即实际管护人)、巡护员(即村级巡护人)、监督员(镇级挂钩联系人),形成多级监管格局,推进管护精细化,确保“管得好”。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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