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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自9月1日起,泉州正式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2023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不低于610元/人,集中缴费期内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

据悉,此次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与缴费统一时间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方面也更便捷,参保登记可“线上办”,参保人可准备户口簿,打开“闽政通”APP,进入“医保服务”里的“居民参保”,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完成居民信息填写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参保人页后保存即可。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此外, 医保缴费也可“网上缴”,待参保登记完成,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缴款。(泉州晚报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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