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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从2022年11月1日0时起,泉州湾大桥将禁止运载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通行。

据介绍,该通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实施,旨在加强跨海高速公路桥梁的交通安全管理,保护通行车辆人员及沿线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大桥通行安全顺畅。

禁止通行的路段具体为S11福厦高速公路张坂互通至石狮互通段,即泉州湾大桥路段,桩号为K103+386—K125+723。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为运载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这里所说的危险货物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禁止通行的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0时起,每日24小时均禁止通行,通告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违反禁行规定的,有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泉州湾大桥于2015年5月12日建成通车,跨海桥梁长12.455公里。大桥通车以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公司、高速交警等单位相继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大桥通行安全,提升大桥通行效率,切实让通行泉州湾两侧的车辆享受到实惠、便利、安全。(泉州晚报记者 陈小芬 实习生 林巧焰 通讯员 林泳坤)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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