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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

重大疾病补助金受益人群扩大

2023年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了。今年该活动的参加时间和补助内容略有变化,非公企业类参加时间调整为即日起至9月底,不再是全年的任意时间参加;补助内容上,只要参加对象在活动期内住院费用总额扣除医保统筹部分达到10万元,可获重大疾病补助金1万元,不再有具体病种限制和是否当年首次确诊的限制。

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范围不限病种、不排除既往症,真正体现了“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初衷。活动开展16年来,受到用人单位和职工朋友的广泛欢迎。2022年,活动吸引了6558个单位的64.6万余名职工参加,参加人数创历年来新高,全年共筹集互助金4497万余元,已补助6704人次,补助款达1092万余元。

新的一年,该活动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和非公企业类缴费和补助标准保持不变,分别是: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年100元,参加对象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产生的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内的商业保险和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基本医保范围外金额,按60%计算支付补助金,每期每人的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8万元;非公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参加对象患病治疗有住院医疗补助和住院津贴,每期每人的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5万元。

在特殊门诊慰问金和重大疾病补助金制度上,2023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微调。适应2022年3月份的医保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的特殊门诊慰问病种范围更加精准,对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斥反应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慢性心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这5个病种的参加对象,活动期内慰问特殊门诊治疗金2000元;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这4个病种的参加对象,活动期内慰问特殊门诊治疗金200元。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大疾病补助金分10000元、5000元两档,今年发放认定标准有所调整。10000元档的发放对象,由之前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参加人员,扩展到非公企业类参加人员,认定上取消首次确诊罹患25种重大疾病才能补助的规定,参加人员只要在活动期内住院费用总额扣除统筹部分达到10万元的,就可以一次性获得补助金10000元。5000元档,发放对象由之前的非公企业类参加人员扩展到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参加人员,具体为:活动期内首次诊断为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术、白血病四类重疾之一的在职职工,一次性给付补助金5000元。

记者了解到,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参加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规定期间内住院,个人净自付累计额达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享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补助金最高限额15万元。(泉州晚报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林佩珠)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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