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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确认泉州五中等15所中小学校为泉州市首批领办型中小学“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其中石狮2所学校共同体上榜。

“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指的是全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等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组建“1+N”教育共同体(1所名优校+N所学校),采取“一对二”或“一对多”等形式开展教育共同体办学。去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此次入选的2所学校共同体分别是,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共同体,其领办型学校为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成员学校为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永宁校区、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育发展共同体,其领办型学校为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成员学校为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宝岛校区、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前坑校区、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青莲校区。

入选后,市教育主管部门将积极发挥“名优校”牵头领办优势,推动实现资源管理一体化、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做好泉州市首批中小学“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办型学校试点建设工作。各共同体建设学校将本着区域统筹、优势互补、互促共进、平等自愿、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合作交流,不断优化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记者 许小雄)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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