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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晋江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解决农村不动产无权属来源、面积超占等历史遗留问题,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不断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范围及工作要求,要求围绕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由各镇(街道)、相关单位按照不同时期、区分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方法,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快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通知》明确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流程、房屋规划有关审核流程、宅基地登记处理相关情形、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流程等。特别是将宅基地确权登记审批主体下放至镇一级,实现审批再提速。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正抓紧完善配套文件,细化操作流程,加强政策指导,指导各镇(街道)切实用足用好政策,力争“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为群众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以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高质量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数据成果,梳理明确政策导向,指导属地加快统一申请登记,力争尽快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公示、颁证到户。(泉州晚报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魏智文)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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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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