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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日前泉州市教育局组织市直部分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3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10月21日17:30。

招聘对象第1类为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第2类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泉州晚报记者曾聪虹 通讯员许美玉)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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