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司法局获悉,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泉州市已完成对历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留了742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相应网站完成集中发布。
今年4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为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我市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其中,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经清理形成以下清理结果:保留(继续有效)291件,修改5件,宣布失效(废止)40件。市政府各部门首次对各自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大清理,共有451份保留(继续有效)。按照省里相关通知要求,市级行政部门在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加“政策”栏目,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子栏目,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成为面对社会公众和企业公开的权威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行政规范性文件被群众俗称为“红头文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法治形象。近年来,我市采取依法管理、主动审查等举措,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助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管理,今年5月,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管理事项类别,不断探索闭环管理新模式。同时,市司法局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今年以来,主动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2份,发出口头提示93次,书面提示函15件,备案审查意见书1份。(泉州晚报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苏秋香 杨晶晶)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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