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优化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开展学术交流予以资助。
据悉,申请资助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是海外优秀博士及硕士(含在读),要求毕业(就读)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50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二是在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中担任会员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或在海外著名高校从事2年以上研究工作(含博士后)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三是活动承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参加专场交流活动,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资助资金实行“固定标准包干制”,主要用于差旅、科研研讨、实地考察、讲课等。来自亚洲以外国家的人才每人资助2.5万元;来自亚洲国家的人才每人资助2万元;来自台港澳地区的人才每人资助1万元。
活动承办单位采取集中组织与个别邀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学术报告、学术论坛、学术会议、招聘活动、创业大赛、项目路演、实地考察等多种人才交流活动,帮助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深入了解我省创新创业环境。(泉州晚报记者赖劲松)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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