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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限闽粤湘三省,11月起——

申领临时身份证全面“跨省通办”

来自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的消息,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11月1日起,泉州市全面实施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如今,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后,群众在三个工作日内就可拿到临时身份证,便捷多了!”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人士介绍。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之前仅面向“闽粤湘”三省份。“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后,我市公安机关将发挥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跨省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据悉,即日起,公民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派出所受理、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三日内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对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不予审核签发、不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泉州晚报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吴宝玲)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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