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批复同意泉州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是指经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此前,泉州市从“促进发展、规范监管、优化服务、探索创新、综合保障”五大方面,提出明确的创建目标和措施积极筹划申报,直至近日获批创建。
近年来,泉州市高度重视网络经济发展,将发展电子商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县两级政府持续出台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扶持政策。本地鞋服、建材水暖、食品、日用品等支柱产业与网络市场商品需求高度契合,全市超过9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涉足电商,是全国主要的网络零售聚集区和网货供应地之一,2022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超过2000亿元,居全省第1位、全国第10位,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发展20强城市”“全国直播电商城市20强”等。
下一步,泉州市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全面普及相结合、促进发展和规范市场相结合、优化服务与完善治理相结合的“四个结合”原则,推行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审慎监管、社会共治、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品牌保护、消费维权等服务措施,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泉州晚报记者高慧子 陈云青)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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