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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泉州市公安机关快速响应,迅速行动,网安支队牵头梳理摸排各类造谣传谣线索,会同成员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查办网络谣言15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15人,其中批评教育12人、行政处罚3人。

2023年12月,一篇名为“泉州一小区物业催缴800万(元)水费”的文章在社交平台传播。文章称,泉州市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向业主催缴高达800万元水费。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经查,贵州网民肖某为引流吸粉,增加其网络账号热度,获取个人利益,利用AI小程序改编互联网上的热门话题文章,并通过其自媒体账号进行传播。我市公安机关立即将线索摸排情况通报贵州警方。当月22日,贵州警方对涉嫌虚构事实、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肖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一篇名为“有人在泉州放烟花被叔叔抓了,哈哈!”的文章在社交平台传播。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经查,泉港网民庄某为博取他人注意吸引流量,通过网络下载图片并故意编造传播上述虚假言论。1月3日,泉港公安分局对涉嫌虚构事实、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庄某作出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有网民通过社交平台传播“2日下午,福建泉州警方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消息。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晋江网民马某为博取他人注意吸引流量,将网络视频剪辑后“张冠李戴”,编造传播上述虚假言论。当月4日,晋江市公安局对涉嫌虚构事实、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马某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陈元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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